公众全民讯(杨光平)2013年,黄平县检察院查办了该县民政系统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其中,平溪镇民政办原主任吴治平贪污民政救灾救济款、住房补助金、农村低保金等共计12万余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翁坪乡民政办原工作员潘大忠贪污民政优抚金24万余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一碗水乡民政办原主任龙俊贪污民政资金5万余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针对民政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的情况,黄平县检察院专项预防调查组进行了认真分析,发现该县民政局在民政资金管理和制度建设等项工作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对民政资金发放工作管理混乱,审查不严;工作制度不完善,救济信息不公开;缺乏监督,虚报冒领问题突出;乡镇民政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教育不到位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容易引发职务犯罪。对此,黄平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民政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指出了黄平县民政局在民政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原因,建议该县民政局进一步健全完善对乡镇民政干部权力运行长效机制,预防类似案件发生;加强对民政资金发放环节监督管理,采取逐户排查或点对点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强化救济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采取多种方式对民政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警示教育,增强他们法制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等。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引起该县民政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县民政局及时组织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将《检察建议书》在全县民政系统干部会上进行了传达学习,决定将对《检察建议书》的整改工作作为民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进行整改落实。目前,该县民政局已落实了以下几项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该局从提高民政队伍素质着手,加强民政队伍业务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到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并邀请县检察院预防局干警为民政系统干部上了一堂预防职务犯罪知识专题讲座;建立县民政局干部联系乡镇工作制度,要求每位班子成员联系二至三个乡镇,每位干部联系一个乡镇,加强对乡镇民政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资金管理。由该局主要领导带队,组织调研组深入乡镇、村组和农户家中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后,对该局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出台了《黄平县民政局制度汇编》、《黄平县民政工作流程汇编》,实现了由制度管人、管事、管物,规范行政行为。
三是充分发挥乡镇管理职能。该局与乡镇党委政府加强沟通协调,要求乡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加强对乡镇民政干部和民政工作业务工作的管理。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该局在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的同时,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抽调专门人员充实纪检监察室的力量,对全系统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情况、惠民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消除违纪违法隐患,预防职务犯罪发生。
五是推行“阳光民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黄平公路沿线设置了50余块民政补助资金发放政策宣传牌,编印了《惠民政策汇编》、《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等,下发到各乡镇、村(居)委会,并利用赶集日向广大群众宣传民政系统的各项惠民政策措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开展网络舆情工作,通过网站网络、信件、举报电话等多种途径获取社会监督意见;加强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将民政资金补助项目、发放标准、发放程序、发放要求等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和虚报冒领等情况发生。
另外,该县民政局还对其他一些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